上海2015年4月22日電 /美通社/ -- 2015年4月20日上海國際車展消息:美國TRW(天合)汽車控股公司(NYSE代碼:TRW)以上海車展為平臺,展示了多款在參展的自主品牌多功能運動型車(SUV)上得以應用的汽車安全新技術。SUV 是目前中國增長較快的車型細分市場。
車展上,廣汽傳祺 GS5速博和 GA6兩款車上搭載了多項 TRW 安全系統,包括電子駐車制動、駕駛員安全氣囊、座椅安全帶、充氣式約束系統、轉向盤和安全氣囊控制單元。此外,通用汽車旗下雪佛蘭科魯茲上也采用了 TRW 的皮帶驅動電動助力轉向、集成式駐車制動、座椅安全帶和側面安全氣囊。
車展上還有多款 SUV 車型配備了 TRW 安全技術。例如,長城哈弗 H7采用了 TRW 皮帶驅動電動助力轉向和座椅安全帶;哈弗 H9配備了 TRW 電動助力轉向系統;長安 CS35和 CS75分別配備了 TRW 轉向軸驅動電動助力轉向和電動助力轉向;全新 Jeep 自由俠應用了 TRW 集成式電動助力轉向、電子穩定控制、轉向軸驅動電動助力轉向、乘員安全氣囊、側面安全氣囊和座椅安全帶。
TRW 中國區銷售副總裁郭惠俊指出:“SUV 已經充分融入中國市場,因為國內消費者喜歡大空間、寬闊的視野以及更高性能的車。目前 SUV 是國內增長較快的車型細分市場,預計2011至-2020年間 SUV 銷量將增長兩倍。”
郭惠俊表示:“我們正在與客戶緊密合作,確保將先進的安全技術提供給客戶,令汽車擁有較佳的性能和舒適性。從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到電子系統和乘員安全系統,TRW 擁有全套的主/被動安全技術產品來滿足汽車制造商的安全標準。TRW 在中國有22家機構,公司較大的技術中心也設在中國。我們在中國的合理布局和完善的技術支持體系使得公司能以更短的開發周期提供適合本土客戶的解決方案。”
TRW 簡介
TRW Automotive(美國天合汽車集團)是全球領先的汽車零部件供應商之一,2014年銷售額175億美元。總部位于美國底特律地區的利沃尼亞,在全球24個國家運營,員工65000多名。TRW 的產品包括集成化車輛控制系統、駕駛輔助系統、制動系統、轉向系統、懸架系統、乘員安全系統(包括安全氣囊,座椅安全帶和方向盤)、安全電子、發動機部件、工程緊固系統,和零部件售后配換及技術服務。 (注:除特別指出,本新聞發布所提及的所有“TRW”、“天合”或“公司”均指 TRW 汽車集團及其子公司。獲取更多有關 TRW 的資訊,敬請訪問集團官網www.trw.com。)
Forward-Looking Statements
本新聞稿所包含的聲明不是對既往事實的陳述,而是在《1995年美國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范疇內的前瞻性聲明。敬告讀者勿對這些基于發布當日之事實進行不恰當解讀。所有前瞻性聲明都受諸多假設、風險和其他重大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前瞻性聲明的建議內容存在實質性差異。這些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包括本公司在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財政年度的10-K報表(我方10-K報表)中注明的內容,例如:任何可能導致ZF公司收購協議終止的事件發生或情況變更,繼而可能對我司和我司股價產生實質性負面影響;無法完成ZF合并計劃、或無法在目前預計的時間內或以預期方式完成ZF合并,繼而可能對我司和我司股價產生實質性負面影響;由于ZF合并事宜管理層對進行中業務運營關注力被分散的有關風險;ZF合并提議的宣布對我司與客戶、供應商、合資伙伴和其他方面的關系、以及我司運營業績和業務的總體影響;美元升值和其他外幣匯率浮動對我司業績的影響;不良經濟環境可能導致對我司的經營業績、流動性或供應商的生存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非美國本土業務的相關風險,包括某些地區經濟、政治的不穩定性對我司業務、業績、或財務狀況的負面影響;目前業務擴張進展不利對我司業績的負面影響;任何與反壟斷調查進展相關的對我司業績、現金流、財務狀況或企業美譽不利的因素;客戶施加的價格壓力對我司利潤的不利影響;全球性競爭對我司的銷售、盈利性或財務狀況造成的不利影響;我司信息技術系統發生故障對業務和運營造成的不利影響;任何原材料供應短缺對我司或客戶生產造成的干擾;損失大型客戶或大單業務對我司造成的重大影響;美元堅挺和其它外幣匯率的浮動對結果的影響;我司的或有負債和稅務造成的實質性損失或成本;我司知識產權被侵害對經營或競爭地位的影響;原材料價格膨脹對我司的盈利能力或供應商的生存能力帶來負面影響;政府立法導致的成本或對我司業務、商譽或業績的不良影響;我司或客戶或供應商的工廠出現停工或其它勞資糾紛;我司員工養老保險、其它退休福利開支或相應的籌資需求攀升而影響我司盈利;以及我司上報的10-K報表《Item 1A. 風險因素》一節中、以及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其它文件中列舉的其它風險和不確定性。本類告誡申明即刻適用于所有前瞻性陳述的全文。本司概不承擔公開發布針對這些前瞻性敘述進行修訂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