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7月6日電 /美通社/ --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于7月4日駁回了燦星制作對《中國好聲音》訴前保全裁定的復議申請,Talpa對此裁決表示歡迎。裁決將維持法院于6月20日做出的決定,責令燦星制作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和相關注冊商標。
Talpa首席執行官Pim Schmitz表示:“法院對燦星復議申請的駁回,不僅增強了我們對中國司法系統在支持和保護知識產權上的信心,更進一步堅定了Talpa深耕中國市場的信念,讓我們對于中國創意文化產業的未來發展滿懷希望。”
Talpa集團法務和商業事務總監Maaike van Urk如是評論:“此次裁決有力打擊了星空傳媒及其關聯公司燦星制作的公信度,強力回擊了其所宣稱制作的原創節目計劃,與此同時,也揭露了燦星制作和浙江衛視一直推進的《中國好聲音》實為未授權版本的本質。”
法院關于訴前保全禁令的裁決不僅有利于中國電視行業的有序發展,更充分體現了中國政府對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鼓勵創意創新的重視。同時,這一裁決也為潛在的國際商業伙伴和客戶打下一針“中國制造”的強心劑,促進了中國原創知識產權的出口和國際化發展。
Talpa將攜手唐德影視,持續致力于制作正版授權的《中國好聲音》第五季,并逐步擴展合作領域,為廣大中國觀眾帶來更多優質的電視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