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9年5月20日電 /美通社亞洲/ -- 就在地產、汽車等多項經濟指標轉暖的時候,職場上卻流行一個令人沮喪的詞 -- 軟裁員,即企業通過某些手段,迫使員工主動辭職,使得公司既達到裁員的目的,又能避開法律約束,或者不須支付員工經濟補償的一種方法。國內較大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前程無憂 (Nasdaq: JOBS) 日前就“軟裁員”展開的調查顯示,擁有3-7年工作經驗的員工最容易遭受軟裁員,銷售人員最容易被“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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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為最具殺傷力的軟裁員手段前三位為降薪、換崗和換工作地點。其他手段包括:無薪長假、降職、提高業績指標、取消班車和試用期解除合同等等。前程無憂首席人力資源專家馮麗娟指出,全球經濟危機影響中國,第一撥裁員高峰發生在2008年底、2009年春節。那時,很多企業是在長期快速發展后第一次實施裁員行動,企業裁員的主要特點是“快”。而現在這一批實施裁員的企業中,不少已經進行了兩次、三次裁員,其較大特點是“省”。
-- 擁有3-7年工作經驗的員工受傷最深
2173位被裁人員參加了前程無憂的調查,其中廣東省人群最多,其次為上海和北京。遭受裁員的人群中,擁有3-7年工作經驗的員工占46%,其中四成員工定義自己被變相裁員,軟裁員比例較高。有39%的員工工作經驗不足3年,其中21%的人被迫主動辭職。有57人工作資歷超過15年,其中三分之一的人認為自己是被雇主逼走的。
馮麗娟分析認為,工作3-7年的員工通常在企業擔任專業技術人員和初級經理,執行職責多于管理,在企業中比例在25%左右,但多數不在企業的關鍵員工名單中。工作3年的員工收入一般是工作一年的1.5倍,工作七年的員工收入是工作一年的3倍。根據前程無憂2008較佳人力資源典范評選結果,專業人員上升為中層管理者的比例不足10%。在成本控制偏緊的狀況下,性價比低,可被替代性的人員容易出局。
根據《勞動合同法》,非員工過錯,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應支出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更重要的是,如果企業裁員人數20人以上,或者不滿20人但占企業人數10%以上,企業必須“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才可以裁減人員。如果員工自己辭職,則企業無論從成本還是程序上都可以“省下來”。
馮麗娟分析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在一家企業連續工作十年以上或者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與企業訂立非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7年工作經驗是一個敏感點。而非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被裁減、調整和安置的難度和成本更大。
-- 銷售人員首當其沖被“調整”
在 http://www.51job.com 上空缺職位最多的是銷售,但是對2173位被裁人員的調查發現,銷售人員比例較高,三人中就有一位裁員前從事產品或者服務銷售。
馮麗娟說,雖然目前一些行業銷售狀況有所好轉,但是多半還是通過降價、促銷等手段實現銷售收入。國家工業生產指標的持續下跌,顯示企業對經濟“觸底上升”的信心不足,并沒有積極投資的跡象。而銷售人員十之八九有業績目標,“連續數月沒有完成目標就遭淘汰”在國內企業中絕非少數。業績不達標,銷售被迫自動走人。而一些企業在這個時候采取降低底薪,提高業績考核指標等方式,無疑是雪上加霜。
賺不到錢就得省錢。由于需求降低,特別是 B to B 行業,很難通過臨時方法使企業收入有明顯提高。一些深受經濟環境影響的行業,比如廣告、物流和批發業,不得不進行市場戰略的收縮和調整。不少企業在組織架構上總部職能齊全,但分支機構多為銷售人員。在戰線調整中銷售人員很難自保。事實上,由于銷售人員的收入中傭金的比重很大。業績完不成,只能拿微薄的底薪,無法維持生活,很多銷售不用動員就“打背包走人”了。
-- 軟裁員的罪魁:人才過度消費
經濟危機,經營困難,是企業裁員的最主要原因。但是企業軟裁員多發,也顯示出在經濟快速發展時期,人才消費過度的弊端。馮麗娟表示,就在2008年10月之前,人才短缺被視為中國企業發展的較大瓶頸。企業為擴張市場大舉投入,在人才引進上也不惜重金。從校園到海外,企業對人才的爭奪非常激烈。
人才競爭激勵,導致企業人才自我培養速度趕不上需求,招聘是較快見效的一條途徑。一些企業甚至預先“囤貨”,招聘大量的儲備人才。競爭也導致了人才成本的快速上升。與此同時,企業大量招聘人才,卻不能“人盡其才”,造成企業經營管理成本的不合理增長。當經濟形勢逆轉,企業視過多的人才為“負擔”。
2173名受訪者中有88%的人將裁員原因歸咎為“經濟不景氣”,71%的人認為企業“沒必要裁員”,58%的人認為“已經幫助企業省錢”,只有9.3%的人認為自己“在企業表現不佳”。
裁員成本也不低。馮麗娟說:“對不少2009財年才開始動作的跨國企業來說,壓縮其中國企業的規模是今年的一個目標。”不少企業已制定出裁員預算,在一個財年中通過多種方式裁減人員,并要求嚴格控制裁員成本。
馮麗娟說,軟裁員的弊端顯而易見:法律風險、雇主品牌受損,喪失員工信任度和工作積極性。裁掉20%的員工僅會使成本下降3%。從長遠來看,一旦經濟恢復之后,企業就需要對員工的的招聘、培訓等進行大量投資。從目前企業采取軟裁員的手段來看,多數不合法。員工在維權時,可以從程序的合法性和涉及人員的規模著手,對軟裁員的“裁員實質”舉證,并要求法定的賠償。